主要技术内容
非遗数字化工作覆盖项目名录管理、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作品与资料采集、传播展示、研究利用与社会服务等多类场景。由于参与主体多元、数据生产链条长、对象类型复杂,实践中普遍存在四类结构性痛点:对象在不同系统间难以对齐;权利状态难以被机器识别与一致执行;关键事件与证据分散记录,难以形成可追溯链条;跨平台交换缺少统一的最小数据集与一致性规则。
“数字护照”方法通过统一对象模型,将标识、权利、来源与验证要素组织为可交换、可核验、可追溯的结构化记录,为非遗数据在管理、传播与合作中的可信流转提供基础。本文件在不限定具体实现技术路线的前提下,规定非遗数字护照的构成要素、层级结构、规则约束与最小交换集,并给出一致性校验原则与互操作要求,供各类系统在保障合规与安全的前提下采用。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非遗数字护照的数据模型、要素要求、层级结构、标识规则、权利表达、来源链记录、版本与状态管理、最小交换集、一致性校验原则以及互操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a) 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非遗相关作品/成果及其数字资源的数字化管理与交换;
b) 非遗门户系统、编码与审核系统、数字护照签发与核验系统、内控知识库系统及其对接;
c) 非遗数据的采集、整理、归档、展示、共享与合作应用场景。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