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城市治理水平评价参数体系具体评价参数的设立重点满足以下原则:
(1)引导性:具体评价参数的设计要突出城市治理水平的本质和特征,可充分发挥对所在领域城市治理水平评定的引导作用。
(2)代表性:具体评价参数应体现所在领域的特点,应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3)人本性:具体评价参数应注重为民、便民、惠民成效。
(4)可操作性:具体评价参数应可量化计算,且参数相关的数据便于采集,以保证指数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延续性。
(5)系统性:具体评价参数共同组成评价所在领域城市治理水平的有机整体,彼此之间应尽可能相对独立。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城市治理水平评价模型的总体框架,规定了具体评价参数设立原则、选取要求、组成与计算和描述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治理水平具体评价参数的规划、设计、制定与评价工作。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