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基本要求
4.1 申请主体要求
培训基地为社会培训机构、互联网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等具有办学资质,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4.2 培训基地设施要求
4.2.1 培训场地不少于800平方米, 如为租赁场地,则租约应在三年以上;
4.2.2 应具备满足不同技术要求的多个培训场地,功能明确,布局合理;
4.2.3 应具备开发环境培训人员一人一机,集成网络环境四人一套设备的培训硬件条件。
4.3 培训基地师资队伍要求
4.3.1 互联网及相关专业培训教师高级以上职称者不少于5人,参与培训的专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互联网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在培训设施、师资队伍、培训规模、培训资源和品牌效应等方面的要求,及互联网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的评估要求和评估方式及评估机构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互联网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的评估。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