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与定义
GB/T 10651和NY/T 844界定的术语和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扁担沟苹果 Biandangou Apple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选用符合产地种植条件的苹果品种,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栽培管理技术生产,符合本文件质量要求的扁担沟苹果。
4 产地范围
扁担沟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限定于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中的产地范围,即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 6 个行政村和 1 个良繁场,包括有扁担沟村、烽火墩村、高糜子湾村、双吉沟村、渠口村、黄沙窝村、良繁场。地理坐标:东经106°05′-106°22′,北纬 37°00′-38°08′。
5 产地环境
5.1 气候
扁担沟镇年平均温度11.2℃,具有春暖迟、夏热短、秋凉旱、冬寒长的特点。年平均降水量193.4毫米,年平均蒸发量2013.7毫米,年平均气温8.8℃,极端气温最低为-22.4℃,相对湿度53%,年均日照达2936小时,年平均无霜期171天。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5.2 土壤
土质主要以灰钙土、黄沙土为主。土地肥沃,透气性好,吸热较强,有利于营养成分的积累,适合种植苹果树。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5.3 水源
采用黄河水灌溉,水利资源丰富,沟渠配套,排水畅通,旱涝保收。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品种
红富士、嘎啦等品种。
6.2 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以灰钙土和黄沙土为主。土地肥沃,透气性好,吸热较强,有利于营养成分的积累。
6.3 栽培管理
6.3.1 肥水管理 施农家肥 3.5 吨、果树专用肥 1.5 吨,全年施肥 2 次;采用大水漫灌,全年灌溉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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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整形修剪 分冬季修剪和夏季修剪,树形为疏散分层和纺棰形。
6.3.3 病虫害防治 每年进行 1 次清园,防治病虫害发生;每年进行 2 次农药喷施。
6.4 采收
通常情况下,果实全面着色或达到本品种固有色泽时及时采收。人工采摘。
6.5 储存
冷藏保鲜储存。
7 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7.1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基本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果实外观 具有本品固有的形状和成熟时应有的特征色泽;果实完整,果形端正,整齐度好,无裂果及畸形果;新鲜清洁,无可见异物;无霉(腐)烂、无冻伤及机械损伤;无不正常外来水分 NY/T 844
病虫害 无病果、虫果,无病斑,果肉无褐变
气味和滋味 具有本品正常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成熟度 发育正常,具有符合市场或储存要求的成熟度
7.2 感官及等级指标
感官及等级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感官及等级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特级 一级 二级 GB/T 10651
果形 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 允许果形有轻微缺点 果形有缺点,但仍保持本品基本特征,不得有畸形果
果重 ≥ 275g ≥ 245g ≥ 215g
果面 果面平整有光泽,无明显锈斑、裂纹、药斑、尘土污染
果肉 肉质密、脆、汁液多,风味纯正,具有品种固有清香,无涩味、异味,果实耐贮性好
色泽 着色指数 84 %以上 着色指数 82 %以上 着色指数 80 %以上
果径/mm ≥ 81 ≥ 78 ≥ 75
果面缺陷 刺伤(包括破皮划伤) 无 无 无
碰压伤 无 无 允许轻微碰压伤,果皮不变褐,面积不超过 0.5cm2
磨伤(枝磨、叶磨) 无 无 允许轻微磨擦伤 1处,面积不超过0.5 cm2
日灼 无 无 允许轻微日灼,面积不超过 1.0cm2
药害 无 无 无
雹伤 无 无 允许轻微雹伤,总面积不超过 1.0cm2
裂果 无 无 无
裂纹 无 无 允许有不超出梗洼或萼洼的微小裂纹
其他小疵点 无 无 允许小斑点、小红点和裂纹的数量总量不超过10个
备注 二级果果面缺陷不得超过2项
7.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 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可溶性固形物 /(%) ≥ 11.0 NY/T 2637
可滴定酸 /(%) ≤ 0.4 NY/T 839
铅(以 Pb 计)/ (mg/kg) ≤ 0.08 GB 5009.12
镉(以 Cd 计)/ (mg/kg) ≤ 0.05 GB 5009.15
硬度 /(kg/cm2) ≥ 7.0 GB/T 10651
7.4 卫生指标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7.5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70号[2023]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成熟度、同一批采收的苹果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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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抽样方法和数量
按 GB/T 10651 规定的方法执行,抽样基数≥100kg,抽样量≥4kg。
8.3 交收检验
每批苹果交收前,应逐批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为基本要求、感官要求、净含量、包装、标志,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方可交收。
8.4 型式检验
8.4.1 检验情形 正常生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b)人为或自然环境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c)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8.4.2 检验项目 按本文件中 7.1-7.5 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8.5 判定规则
8.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8.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除卫生指标外),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如卫生指标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8.5.3 对包装、缺陷果容许度检验不合格者,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标签
9.1.1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9.1.2 标签应符合GB/T 191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2 包装
9.2.1 应符合 NY/T 658 的规定。
9.2.2 可采用单果包装。产品包装应密封、牢固、产品不散漏。
9.2.3 运输包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9.3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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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有防尘、防雨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存、混运。
9.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9.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暴晒、雨淋、受潮。
9.3.4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措施。
9.3.5 冷链运输应按 GB/T 33129 执行。
9.4 贮存
9.4.1 采收后宜常温储存或在冷藏库储存,冷藏库温度应保持 3℃-7℃,相对湿度60%—80%。
9.4.2 储存库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应防霉、除霉,定期除霜,库内有防鼠、防虫(蝇)设施设备,应定期消毒。
9.4.3 储存库内不应存放可能造成交叉污染、串味及其他易于传播病虫害的产品。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扁担沟苹果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其保护范围、产地环境、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标签、贮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扁担沟苹果的保护和管理。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