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范了伊犁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选址、准入、撤销、站长来源、确定、补贴、退出、服务站环境、服务设施、服务内容、风险管理等要求。
引导辖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的升级改造,依托现代金融科技成果,配备先进多功能智能自助机具,扩大金融服务种类,丰富特色社会服务项目,打造一批精品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为辖区农牧民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全面金融服务和社会服务,助力惠农兴农、乡村振兴。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含兵团)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的选址、准入、退出、标识、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业务指导、安全要求、风险管理等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含兵团)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导建设的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
除农村地区外,城市郊区、开发区所辖的村庄等远离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地方,可参考本标准设立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提升普惠金融服务。
本标准可为金融监管部门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合规性检查与评估提供参考。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