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1 广汉缠丝兔
在广汉市行政区域内加工,以鲜(冻)兔肉为原料,辅以其他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解冻或不解冻、修整、配料、腌制、缠绕成型、熏烤、卤制、杀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广汉缠丝兔产品。按是否即食分为广汉缠丝兔(生制)和广汉缠丝兔(熟制)。
3.1.1 广汉缠丝兔(生制)
在广汉市行政区域内加工,以鲜(冻)兔肉为原料,辅以其他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解冻或不解冻、修整、配料、腌制、缠绕成型、熏烤、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广汉缠丝兔(生制)产品。
3.1.2 广汉缠丝兔(熟制)
在广汉市行政区域内加工,以鲜(冻)兔肉为原料,辅以其他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解冻或不解冻、修整、配料、腌制、缠绕成型、熏烤、卤制、杀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广汉缠丝兔(熟制)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
4.1.1 原料
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31650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要求。
4.1.2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1.3 生产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4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质量标准及GB 2760的规定。
4.1.5 食品追溯 信息记录要求
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37029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呈棕褐色或红棕色,无粘液、无霉点 广汉缠丝兔(生制)产品:GB 2730-2015
广汉缠丝兔(熟制)产品:GB 2726-2016
滋味、气味 肉质鲜嫩、味香浓郁、咸淡适宜,无酸败味、无异味
状态 整兔形态完整,体表细绳从颈部缠至后腿,呈螺旋形缠绕,腹部缠紧不露料;肌肉丰满,肌肉切面紧密,呈淡红色或玫瑰色,富有弹性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指标 检验方法
广汉缠丝兔
(生制) 广汉缠丝兔
(熟制)
蛋白质/(g/100g) ≥ 27.0 24.0 GB 5009.5
脂肪/(g/100g) ≤ 8.8 10.5 GB 5009.6
胆固醇/(mg/100g) ≤ 150.0 150.0 GB 5009.128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b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 /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 /g) 5 2 10 102 GB 4789.3
b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仅限于广汉缠丝兔(熟制)产品。
4.5 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c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g 1000CFU/g GB 4789.10
c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按GB4789.1执行,仅限于广汉缠丝兔(熟制)产品。
4.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7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8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9 净含量
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
4.10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和GB 12694的规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广汉缠丝兔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本文件3中定义的广汉缠丝兔产品。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