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预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生产和销售,不适用于含硒型矿泉水。
本文件正文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追溯、管理体系要求共11部分,主要技术内容中,增加了水源评价频率,加强水质监测,细化检验项目;加严了水质相关指标要求,加严对硝酸盐、耗氧量、氟化物、亚硝酸盐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限量;结合调研情况、实验验证、文献研究等情况,设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指标限值;安全指标以指标从严为原则,选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香港、澳门法律法规中最严格的限量,涵盖污染物、微生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判定规则规定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就判为不符合本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内地、香港、澳门销售的产品,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规定建立产品信息化追溯系统,确保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以进行有效追溯;提出生产活动应获得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确保高品质食品生产者主动提高生产过程的管理保证产品品质;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生产和经营,针对行业较高端产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技术要求,给出了检验方法,并对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追溯、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预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生产和销售,不适用于含硒型矿泉水。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