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除GB/T 1354和NY/T 59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外,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襄阳大米 Xiangyang Rice
以襄阳市辖区范围内9个县(市、区)种植的稻谷为原料,并由襄阳市稻米加工企业加工制成的食品商用大米。
4 要求
原料要求
稻谷应符合GB 1350和GB/T 17891的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气味 米香味浓,没有异味,蒸煮时应有固有的米香味。
色泽 米粒晶莹透明,色泽光亮,蒸熟后饭粒表面有油光
风味口感 口感略粘、微甜、略有韧性,冷却后仍能保持良好口感。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碎米 总量/% ≤ 10.0 12.5 14.0
其中小碎米含量/% ≤ 0.2 0.5 1.0
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不完善粒含量/% ≤ 2.0 2.5 3.0
杂质限量 总量/% ≤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互混率/% ≤ 2.0 3.0 5.0
黄粒米含量/% ≤ 0.2 0.3 0.4
垩白度/% ≤ 2.0 3.0 8.0
长宽比 ≥ 3.0
直链淀粉含量/% 13.0-20.0
水分含量/% ≤ 14.5
品尝评分值/分 ≥ 90 80 75
卫生要求
按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执行。食品安全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5 检验方法
感官检验
气味、色泽检验按GB/T 5492规定的方法执行。
质量指标检验
5.2.1 碎米含量检验
按GB/T 5503规定的方法执行。
5.2.2 加工精度检验
按GB/T 5502规定的方法执行。
5.2.3 不完善粒和杂质含量检验
按GB/T 5494规定的方法执行。
5.2.4 互混率检验
按GB/T 5493规定的方法执行。
5.2.5 黄粒米含量检验
按GB/T 5496规定的方法执行。
5.2.6 垩白度检验
按NY/T 593规定的方法执行。
5.2.7 直链淀粉含量检验
按GB/T 15683规定的方法执行。
5.2.8 水分含量检验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
5.2.9 品尝评分值检验
按GB/T 15682规定的方法执行。
6 检验规则
扦样、分样
按GB/T 5491执行。
检验规则
按GB/T 5490执行。
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出厂检验
6.4.1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颁发合格证,方可出厂和销售。
6.4.2 出厂检验的内容为4.2和4.3规定的项目。
判定规则
6.5.1 凡不符合GB 2715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
6.5.2 襄阳大米的定等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2该等级质量要求的,逐级降至符合的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表2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
7 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标签、标识
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产品包装应标注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稻谷品种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号、质量等级;
b)“商标名”字样、标志图案、厂名、厂址;
c)生产日期、保质期;
d)注意事项及食用方法说明,净含量。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包装应坚固、清洁、干燥,采用无毒、无异味的编织袋或塑料,包装封口应牢固,以防撒漏。并按GB/T 17109、GB/T 8946的规定执行。
运输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污染、易混的物品混运。
贮存
7.4.1 贮存仓库应满足通风干燥、清洁、阴凉、无阳光直射的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气)、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混存、混放。
7.4.2 存放处地面应设铺垫物,大米堆放应离墙、离地0.2 m以上。
保质期
襄阳大米的保质期由生产者自行确定,在满足在7.2、7.3、7.4条件下,保质期应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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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襄阳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襄阳市辖区范围内9个县(市、区)种植的稻谷为原料,并由襄阳市稻米加工企业加工制成的食用商品大米。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