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本文件规范了广告标识内透光LED灯、广告灯箱、标识、级联、单元LED模组、级联首尾端光通量差异和波动深度等术语。
2、评价要求中,规定了参与质量水平评价的企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基线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基线指标主要包括安全要求,核心指标包括波动深度、色品容差(白光)、光效、级联首尾端光通量差异(20个模组)、照度均匀度(Emin/Eavg)a(20个模组),创新性指标包括智能化水平。
3、评价结果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基线指标要求、核心指标先进水平要求、创新性指标至少有1项达到先进水平要求;二级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基线指标要求、核心指标平均水平要求、创新性指标至少有1项达到先进水平要求;三级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基线指标要求、核心指标基准水平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广告标识内透光LED灯产品质量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广告标识内透光LED灯(以下简称LED模组)产品质量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及水平评估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