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电动变桨系统的正常使用条件、技术要求、系统功能、试验规范、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海拔2000 m以上至5000 m范围内,额定电压为交流不超过1000 V,额定频率为50 Hz或者60 Hz,直流不超过1500 V的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电动变桨系统(以下简称变桨系统)。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电动变桨系统的正常使用条件、技术要求、系统功能、试验规范、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海拔2000 m以上至5000 m范围内,额定电压为交流不超过1000 V,额定频率为50 Hz或者60 Hz,直流不超过1500 V的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电动变桨系统(以下简称变桨系统)。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