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技术要求
4.1 化学成分及偏差
4.1.1医用钴铬合金 L605 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医用钴铬合金 L605 的化学成分
4.1.2 需方复验时,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ASTM F90 的规定。
4.2 夹杂物含量
夹杂物含量应符合GB/T 30834—2020中0.5级的规定。
4.3 规格及公差
4.3.1管坯外径、壁厚、长度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管坯直径、壁厚、长度尺寸及允许偏差
4.3.2管坯直线度应不大于 3 mm/m。
4.3.3管坯边部应切成直角,且无裂口、卷边、毛刺。
4.4 室温力学性能
4.4.1无缝管的加工态、退火态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室温力学性能
4.4.2无缝管退火态推荐的热处理制度为:1 050 ℃~1 150 ℃保温 0.5 h~2.0 h,炉冷。供方可对热处理制度进行适当调整。
4.5 微观组织及晶粒度
4.5.1无缝管的低倍组织里不应有裂纹、分层、气孔、缩尾等破坏金属连续性缺陷。
4.5.2无缝管的晶粒度应不低于 9 级,晶粒大小均匀,其他应符合 GB/T 6394 的规定。
4.6 表面质量
4.6.1管材表面应光滑、清洁,不应有裂纹、针孔、起皮、气泡、分层和各种压入物,管材端头外围应清洁、无毛刺。
4.6.2允许有不超过其厚度允许偏差的划伤、压痕、凹坑等缺陷,表面粗糙度 Ra 应不大于 0.8 μm。
4.7 涡流探伤
应符合ASTM E426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及偏差
化学成分分析按ISO 5832-5的规定进行,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按ASTM F90的规定进行。
5.2 夹杂物含量
按ASTM F90的规定进行。
5.3 规格及公差
5.3.1将无缝管置于平台上,借自重达到稳定时,测量无缝管与平面最大间距(h)、管材长度(L),按式(1)计算直线度。
5.3.2其他规格使用精度不低于0.01 mm的量具测量并计算公差。
P=h/I
式中:
P—-直线度,mm/m;
h——无缝管与平面最大间距,mm;
L—-无缝管长度,mm。
5.4 室温力学性能
按GB/T 228.1的规定进行。
5.5 微观组织及晶粒度
5.5.1显微组织按GB/T 13298的规定,在200倍下进行。
5.5.2晶粒度按GB/T 6394的规定进行。
5.6 表面质量
采用目视法进行检查,对不能确定深度的缺陷可适当修磨,应保证修磨后的管材尺寸不超出允许偏差。
5.7 涡流探伤
按ASTM E426的规定进行。在制备对比试样管材上,沿径向垂直取3个直径0.5 mm圆形通孔,允许偏差±0.05mm,垂直度应不大于5°。距选取管材端头不小于150mm的管壁上,分别钻三个直径相同的通孔,相邻孔纵向间距为150 mm ±10 mm,孔周向分布相差120°±5°。对比试样管人工缺陷通孔分布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 钴铬合金管对比试样管人工缺陷通孔分布示意图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产品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规定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炼炉号、制造方法、状态、规格和同一热处理炉批的产品组成。
6.3 检验项目及取样
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检验项目及取样
6.4 检验结果的判定
6.4.1化学成分及偏差不合格时,应取双倍试样进行一次复检。若复检仍不合格,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6.4.2夹杂物含量检验不合格时,判单支不合格,应再从该批次剩余管坯中取双倍试样进行一次复检。若复检仍不合格,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6.4.3室温力学性能检验中,如有一个试样的检验结果不合格,则从该批次产品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的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允许供方逐根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
6.4.4规格及公差、显微组织及晶粒度、表面质量或涡流探伤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单根不合格。允许供方逐根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证明书
7.1 标志
产品上应有(贴标签或挂标牌)如下标记:
——牌号;
——规格;
——状态;
——批号;
——本文件编号。
7.2 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按批次进行包装、运输和贮存,贮存环境应干燥、无油污。如有特殊需求,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7.3 产品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有质量证明书,并注明:
——供方名称;
——需方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牌号、规格和状态;
——批号、批重和数量;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质量检验部门印章;
——本文件编号;
——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
8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
——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
——交货状态;
——尺寸、外形;
——交货重量或件数;
——本文件编号;
——其他。
适用范围
是否包含专利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