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 基本要求
5.1工厂
工厂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b)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失信不良记录等;
c)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d)将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纳入发展战略规划,明确管理目标、计划和措施。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e)有部门负责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管理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负责有关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
f)建立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定期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相关教育和培训,并对结果进行考评。
5.1管理者
工厂最高管理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a)确保建立的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目标和方针与工厂自身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b)确保将工厂的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管理要求融入工厂的业务过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并保证有效沟通,使其能够实现其目标及愿景;
c)确保可获得工厂建设、运维所需的各类资源;
d)确保工厂建设、运维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对有效性负责;
e)指导和支持员工对有效性做出贡献;
f)支持其他相关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
促进工厂的持续改进和可持续发展。
6 基础设施
7 采购
8 能源与资源利用
9 产品
10 环境排放及环境影响
11 低碳要求
12 管理体系
13 评价方法
评价体系中的基本要求属于合规性要求,采用一票否决制,所提任何一条要求不满足均无法参与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中的基本项是必须披露项,基本项信息不披露不能评为可持续发展(绿色)工厂。推荐项为鼓励工厂披露更多的信息,可依据推荐项的披露比例对工厂进行星级划分。塑料制品行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星级评价列表见表1。
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注:针对被评价组织,第一方为组织自身,第二方为组织的相关方,第三方为与组织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组织。
实施评价的组织可通过查验报告文件、人员座谈、实地调查等形式收集评价证明材料。工厂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证明材料索引见附录B。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塑料制品行业工厂的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以下简称“工厂”)评价,相关工厂的绿色优化与提升工作可参考执行。
是否包含专利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