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铁路站房采用直流集中控制照明系统(DCCLS)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维全流程的技术要求。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定义与架构:
明确了DCCLS是一种通过交流输入、直流集中供电,将驱动控制单元集成于供电始端的新型照明系统。系统采用“三层分布式架构”:底层为LED灯具、传感器等设备;中间层为直流中控照明箱(实现AC-DC转换、恒流驱动与数据采集);上层为智能监控平台(实现数据处理与远程管控)。
2. 关键技术要求:
供电部分:直流中控照明箱应具备高效率(满负载≥95%)和高可靠性,支持多回路独立控制,输出电压为200VDC~280VDC或350VDC~450VDC。针对关键区域(如应急照明、综控室)强制要求采用“N+1”电源冗余设计,切换时间≤100ms。
灯具:采用无内置驱动的免维护结构,光效≥130 lm/W,支持恒流输入,并规定了严格的防护等级(室内IP20,室外IP65)及环境适应性(耐振动、盐雾等)。
智能控制:系统应支持本地/远程手动调光、定时调光、场景模式及照度自适应。需提供开放接口,实现与铁路站房BAS、FAS系统的无缝集成与联动控制,确保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应急照明的快速切换(快速切换≤0.25s)。
3. 照明设计与安全:
规定了铁路站房各区域(候车厅、售票区、站台等)的照明设计原则。强调系统应具备断电自恢复能力,并在供电线路敷设、电磁兼容性、防触电标识及线缆选型(阻燃、低烟无卤)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安全与抗干扰措施。
4. 验收与运维:
明确了系统验收的条件、内容和方法,包括性能测试、功能验证及资料审核。在管理与维护方面,规定了人员资质、日常巡检周期(日/月/季/年)、故障处理时限(2小时内到场)以及备件管理和数据安全(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具体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铁路站房直流集中控制照明系统的铁路站房照明设计总体要求、照明系统工程设计、系统验收、系统管理与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铁路站房的直流集中控制照明系统(以下简称“照明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验收及运行维护,以及适用于采用光伏供电、智能调光及物联网管理的场景。
本文件不适用于铁路站房特殊区域(如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等)的防爆照明系统。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