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 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铬污染土壤微生物淋洗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规定。
5.1.2 铬污染土壤微生物淋洗处理应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场地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等制定修复方案。
5.1.3 应根据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及风险管控方案和土壤环境功能分类要求确定修复目标值,并作为铬污染土壤修复工作的验收依据。
5.1.4 采用的微生物应按照HJ/T 415进行环境安全评价。
5.1.5 修复过程所采用的材料应安全环保,不应与微生物菌液发生反应。
5.1.6 铬污染土壤微生物淋洗处理应采取二次污染控制措施,对工程施工与淋洗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并妥善处理。废水和废气向环境排放时,应符合GB 8978、GB 16297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噪声控制应符合GB 12348的要求。
5.1.7 铬污染土壤微生物淋洗处理后,土壤应满足修复目标值。
5.1.8 淋洗处理后的土壤需进行风险评估,并考虑资源化利用。
5.1.9 各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2 工程组成
5.2.1 铬污染土壤微生物淋洗处理工程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等。
5.2.2 主体工程包括土壤的破碎、筛分等预处理设施、微生物培养与配备装置、淋洗和养护设备等。
5.2.3 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给排水和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配电室、控制室、检测分析室、修复车间、化学品仓库、围墙、道路、磅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浴室、更衣室及其他生活设施等。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铬污染土壤微生物淋洗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施工、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铬污染土壤异位修复采用微生物淋洗处理时的工程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