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当前,智能网联车辆已经成为全球发展共识,推动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等与汽车和交通融合发展。为抢占全球产业战略制高点,我国率先提出并坚定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战略,发挥我国在跨行业协同机制、基础设施建设、信息通信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赋能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智能网联低速自动驾驶产品准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在法规、标准等方面面临着新的挑战。此外,由于产业变革和跨界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面临进一步协调分工。为加快推动智能网联低速自动驾驶产品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规模化测试运行和商业化探索,指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控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风险,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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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速自动驾驶企业的产品准入及运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低速自动驾驶产品。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所称低速自动驾驶产品,是指为户外场景使用而创新设计的以新能源电力驱动的低速无人
车,包括但不限于低速无人环卫车、低速无人物流车、低速无人安防巡检车、低速无人园区摆渡车等。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