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总体要求
4.1 基本原则
4.1.1 合法合规
a)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b)团体标准化活动评价应符合GB/T 20004.1的要求。
c)科技成果评估应符合GB/T 33450的要求。
4.1.2 利益共享
应建立基于技术贡献的权益动态分配机制,保障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4.1.3 透明可溯
确权、评估、交易等关键流程信息宜通过指定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确保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4.2 管理目标
a)促进稀土等领域团体标准知识产权的规范化管理和资本化运营。
b)推动基于标准的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协同创新。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团体标准知识产权的总体要求、确权流程要求、评估流程要求、交易流程要求、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监督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社会团体(标准归口单位)、参与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及监管部门在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相关活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