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食盐应符合GB 5461的要求。
4.1.2酿造食醋(外购)应符合GB 18187的要求。
4.1.3油辣椒(外购)应符合GB/T 20293的要求。
4.1.4芝麻酱(外购)应符合LS/T 3220的要求。
4.1.5复合调味料(自制)、酱腌菜包、半固态(酱)调味料包、固体调味料包、熟制花生包、熟制芝麻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4.1.6所有原辅料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及相应的食品标准和相关规定。
4.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4.3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4.4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滋味、气味,无异味
状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 /(%) ≤ 85.0 GB 5009.3
4.6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带调料包的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带馅(料)面米制品的规定;不带调料包的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带料包 不带料包
铅(以Pb计)/(mg/kg) ≤ 0.4 0.16 GB 5009.12
4.7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8 微生物限量
4.8.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粮食制品的规定。
4.8.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 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b,c/(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b,c/(CFU/g) 5 2 10 10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霉菌d/(CFU/g) ≤ 150 GB 4789.15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b适用于碗团(灌肠)的检验。c适用于碗团(灌肠)与调味料包的混合检验。d 适用于碗团(灌肠)的检验。
4.9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10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检 测按JJF 1070规定进行。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荞面碗团(荞面灌肠)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 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运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以水、荞麦粉为原料,以食用盐、魔芋粉(或不加)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经配料、调糊、蒸制、灌装成型、冷却、真空包装(或不抽真空)、杀菌(或不杀菌)、冷却加工成荞麦碗团包和荞面灌肠包,配以(或不配)[酿造食醋包、油辣椒包、复合调味料包、复合花生芝麻酱包、酱腌菜包、半固态(酱)调味料包、固体调味料包、熟制花生包、熟制芝麻包中的一种或几种调料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荞面碗团(荞面灌肠)方便食品。
是否包含专利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