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25 kWh电池模块尺寸长度应为650mm,高度为240mm,宽度为630mm。
2.常温电池模块最小单元为25 kWh,电池包系统容量应为最小单元的整数倍,且不小于200 kWh,推荐200 kWh、250 kWh、300 kWh、350 kWh;低温电池模块最小单元为20 kWh,电池包系统容量应为最小单元的整数倍。低温电池要求能在-40 ℃放电,在-20 ℃充电。
3.电池包系统标准电压应大于600 V,低于800 V,推荐600 V、620 V、650 V、680 V、720 V。
4.应急电池包构成系统中电池组成方式应为串联、并联、串并联组合三种方式;工作温度充电状态下应在-20 ℃~55 ℃,放电状态下应在-40 ℃~55 ℃。
5.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部分组成。桩体包括外壳和人机交互界面。电气模块包括充电插座、电缆转接端子排、安全防护装置等。
6.充电桩环境条件下环境温度应处于-20 ℃~50 ℃,相对湿度应处于5 %~95 %,海拔高度应≤2000 m,大气压强应处于80 kPa~110 kPa;电源的交流输入电压应处于380 V±15 %,电源的交流电源频率应处于50 Hz±5 Hz;输出电压应处于200 V DC~750 V DC,输出电流应处于双枪400 A;辅助电源电压处于12 V±5 %或24 V±5 %(可手工切换),辅助电源额定电流处于10 A(12 V)或5 A(24 V);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17520 h,输入功率因数应≥0.98;直流电压调节范围应处于50 %~100 %额定值;电压精度处于±0.5 %;电流精度在≥30 A时不超过±1 %,电流精度在<30 A时不超过±0.3 A;稳压精度处于±0.5 %;稳流精度处于±1 %;纹波系数中有效值处于±0.5 %,峰值处于±1 %+i,?频开关电源模块均流不平衡度应≤5 %;待机功耗应≤0.1 %输出额定功率;输?冲击电流应≤110 %额定输?电流;输出过冲电压应≤110 %稳态输出电压;效率应≥93 %(50 %~100 %)负载。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重型卡车用户侧充换电系统通用要求,包括车辆总体要求、零部件要求、电池包构成系统要求、应急电池包构成系统要求、充电桩构成系统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可进行充换电的电动重型卡车及电池包系统。
是否包含专利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