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品种标准
品种特征
属绒肉兼用型。产绒量高,综合品质优良,肉质好,适应性强。
外貌特征
体质结实,结构匀称,背腰平直,后躯稍高,体长略大于体高。四肢端正有力,蹄质坚实。面部清秀、鼻梁微凹,眼大有神,两耳向两侧展开或半垂,母羊均有角,向后、上、外方向伸展,有前额毛和下颌须。公羊均有角,向后、上、外方向伸展。尾短而小,向上翘立。详见附录A。
绒毛品质
全身绒毛洁白,光泽良好,分内外两层,外层为长粗毛,内层为细绒毛。绒细度15 μm以下,净绒率为40 %以上。
生产性能
4.4.1 繁殖性能
公、母羊8月龄性成熟,初配年龄18月龄;经产母羊产羔率 110 %~160 %。
4.4.2 产绒性能
应符合表1、表2、表3的规定。
4.4.3 产肉性能
对干旱草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产肉性能好,肉质鲜美,秋季屠宰率为45%。
5 分级要求
体质外貌符合品种特征要求,一级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特级。
1)产绒量或体重超过一级羊20%的优秀个体。
2)12个月体侧绒层厚度,成年公羊6.5 cm,成年母羊6.0 cm,周岁公母羊5.5 cm及其以上。
一级羊最低生产性能指标见表1。
表1 一级羊最低生产性能指标
羊别 绒细度≤(um) 绒层厚≥(cm) 产绒量≥(g) 抓绒后体重≥(kg)
成年公羊 14.0 8 1250 70
成年母羊 14.0 7 850 45
育成公羊 13.8 7 750 45
育成母羊 13.8 7 850 30
二级:外貌与一级羊基本相似,最低生产性能指标见表2。
表2 二级羊最低生产性能指标
羊别 绒细度≤(um) 绒层厚≥(cm) 产绒量≥(g) 抓绒后体重≥(kg)
成年公羊 14.3 7 1000 65
成年母羊 14.3 6 700 40
周岁公羊 14.1 5.5 700 43
周岁母羊 14.1 5.5 750 28
三级:体格较小,最低生产性能指标见表3。
表3 三级羊最低生产性能指标
羊别 绒细度≤(um) 绒层厚≥(cm) 产绒量≥(g) 抓绒后体重≥(kg)
成年公羊 14.7 5 800 60
成年母羊 14.7 5 550 35
育成公羊 14.5 5 550 38
育成母羊 14.5 4 500 24
凡不符合以上四级者均为等外。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阿尔巴斯绒山羊的品种标准和鉴定分级。
本文件适用于阿尔巴斯绒山羊。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