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的推出,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关于我区饮用天然水产业发展规划,填补我区婴幼儿饮用天然水标准的空白。制定西藏婴幼儿饮用天然水产品的技术要求、加工要求、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推进区内婴幼儿饮用天然水稳健发展。
本文件在满足国标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前提下,对相关指标做了修订和调整。
——增加了10项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钠、pH、锂、锶、偏硅酸、总硬度、钾、钙、镁,该界限指标同时也满足国标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2项微生物指标: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
——调整了1个感官要求,该感官指标更优于国标GB 19298中的要求:色度从10度降到了5度。
——调整了12个限量指标,该限量指标更优于国标GB 19298中的要求:
四氯化碳从0.002 mg/L降到0.001 mg/L;
三氯甲烷从0.02 mg/L降到0.01 mg/L;
耗氧量从2.0 mg/L降到1.0 mg/L;
铅从0.01 mg/L降到0.005 mg/L;
砷从0.01 mg/L降到0.005 mg/L;
镉从0.005 mg/L降到0.001 mg/L;
汞从0.001 mg/L降到0.0001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从0.3 mg/L降到0.1 mg/L;
溴酸盐从0.01 mg/L降到0.005 mg/L;
氰化物从0.05 mg/L降到0.01 mg/L;
总α放射性从0.5 Bq/L降到0.1 Bq/L;
总β放射性从1 Bq/L降到0.5 Bq/L。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西藏婴幼儿饮用天然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西藏婴幼儿饮用天然水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