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鸭肉及其副产品应符合GB 2707和GB 16869的规定。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蛋与蛋制品应符合GB 2749的规定。
谷物、豆类和薯类应符合GB 2715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食用菌及其制品应符合GB 7096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香辛料和调味料应符合GB 31644、GB/T 15691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其它农产品及其制品、辅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序号 项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1 组织状态 冻结时为固态状,解冻为液态流体状 取适量样品置于80℃以上热水中,迅速解冻,倒入洁净烧杯或白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组织状态、色泽、杂质,按照包装明示的食用方法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尝其滋味
2 色泽 乳白色至浅黄色
3 滋味、气味 具有鸭汤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4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序号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1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0.2 GB 5009.227
2 固形物含量/(%) ≥ 10 GB/T 10786
微生物限量
产品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如为组合包装产品,每个产品类别的致病菌限量均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其它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a 应符合GB 4789.1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如为组合包装产品,每个产品类别的真菌毒素限量均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和GB 2763.1的规定。
兽药残留限量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31650、GB 31650.1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不应添加防腐剂。
净含量
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标注固形物含量。检验方法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执行。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和GB 19303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预制菜煨鸭汤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鲜、冻鸭肉或可食用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经过炖煮、冷却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鸭汤类菜肴制品。
是否包含专利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