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在鄂托克旗繁育饲养屠宰的阿尔巴斯山羊肉。
5 原料要求
5.1 产地环境
应符合DB15/T 9985的规定。
5.2 饲养方式
宜自然放牧,宜可放养+适当补饲相结合的方式饲养。
5.3 品种
鄂托克阿尔巴斯绒山羊。
5.4 出栏标准
羔羊:8月龄~12月龄、活体重30 kg~45 kg;成年羊:12月龄以上、活体重55 kg~70 kg。
5.5 加工
加工应符合DB15/T 9981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羔羊山羊肉 成年羊山羊肉
色泽 肌肉呈淡红色,脂肪为乳白色或者淡黄色,部位肉呈黄白相间 肌肉呈深红色,脂肪为乳白色或者淡黄色,部位肉呈黄白相间
组织状态 肌纤维结构紧密,纹理清晰,纤维间夹杂脂肪,富有弹性 肌纤维结构紧密,纹理清晰,纤维间夹杂脂肪,富有弹性
粘度 表面湿润不黏手 表面湿润不黏手
滋味、气味 具有阿尔巴斯山羊肉固有的滋气味,无膻味 具有阿尔巴斯山羊肉固有的滋气味,无膻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6.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羔羊山羊肉 成年羊山羊肉
氨基酸总量a,g/100g ≥ 12.0 16.0
铅(以Pb计),mg/kg ≤ 0.2 0.2
总砷(以As计),mg/kg ≤ 0.5 0.5
总汞(以Hg计),mg/kg ≤ 0.05 0.05
镉(以Cd计),mg/kg ≤ 0.1 0.1
铬(以Cr计),mg/kg ≤ 1.0 1.0
注: a-按照GB 5009.124的规定方法测定得17种氨基酸的总量,17种氨基酸为:谷氨酸、天冬氨酸、苏氨酸、蛋氨酸、赖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组氨酸、酪氨酸、丝氨酸、甘氨酸、丙氨酸、精氨酸、脯氨酸、色氨酸。
b-按照GB 5009.168规定的方法检验测得的大于0.1%的脂肪酸的总量。
6.3 矿物质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矿物质指标
项 目 羔羊山羊肉 成年羊山羊肉
铁,mg/kg ≥ 15.0 18.0
锌,mg/kg ≥ 25.0 30.0
钙,mg/kg ≥ 50.0 60.0
6.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6.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GB/T 9961的规定。
6.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追溯。
本文件适用于在鄂托克旗繁育饲养屠宰的阿尔巴斯山羊肉。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