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 规定了前处理系统水质检测的采样部位、采样频率以及应达到的标准。
(2) 规定了透析用水水质检测的采样部位、采样频率已经应达到的标准。
(3) 规定了当新安装前处理、反渗机或水路,或前处理、反渗机或水路因维修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进行验证。
(4) 分别规定了当残余氯、化学污染物不能达标时应采取的措施。
(5) 规定了当某特定检测点的微生物污染不能达标时,应采取的措施。
(6) 规定了对血液净化室水质管理进行检查的项目。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血液透析用水的透析用水及前处理的水质检测的采样部位和质量要求;透析用水水质检测的采样时机和频率要求;透析用水水质异常的处理要求;待测水样的采样、保存、送检和检测方法要求;对血液净化室透析用水质量检查。
本标准适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单独设置的血液净化室对血液透析用水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腹膜透析液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