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主要技术内容
1.基本规定
建设前需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批后实施;明确管理责任单位,承担全流程管理职责。
临时用房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5年,层数不宜超过2层;结构构件采用标准化设计,满足拆装便捷、循环使用要求。
完工后需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筑醒目位置标注生产厂家,附带产品合格证明与使用说明书。
超期使用时需开展完损性检查,核查功能损耗、结构变形沉降、主体结构损伤、围护体系损伤、附属设施损耗5项内容。
2.设计
选址与布局:选址避开风口、洼地、滑坡区域及危险源,与高压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按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分区设置并隔离;人员密集、荷载较大的房间设置在底层;布局宜体现徽派建筑特色。
空间指标:办公用房室内净高≥2.5m,人均使用面积≥4㎡;宿舍室内净高≥2.5m,人均使用面积≥2.5㎡,每间居住人数≤6人;室内地面高出室外地面150mm,周边设置排水沟。
地基基础:可采用整浇地坪、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整浇地坪厚度≥100mm;现浇素混凝土强度≥C20,钢筋混凝土≥C25,预制构件≥C30。
建筑节能:墙体、门窗采用节能材料,屋面采用保温隔热材料;外墙窗墙面积比≤0.25,办公/宿舍窗地面积比≥1/7,外窗可开启面积≥整窗面积的30%。
建筑防火:消防车道净宽、净高均≥4.0m;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为四级,明确最大允许长度与防火分区建筑面积限值;距易燃易爆危险源≥16m,成组布置每组≤10栋、组间距≥8m;安全疏散满足出口间距、楼梯数量、疏散距离、走廊宽度要求;建筑构件采用A级燃烧性能材料;按面积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
给水排水:优先采用市政水源,实行污雨水分流;食堂排水单独设置并做隔油处理;生活热水宜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办公、生活、施工三区用水单独计量,采用节水器具。
建筑电气:每栋进线设带隔离、短路/过载/接地故障保护的配电箱;室外电缆埋地敷设,室内线路明装加线槽保护;办公用房设≥4组插座,宿舍禁用220V插座、配置USB充电插座;生活区设置专用集中充电柜;防雷接地符合临时用电规范。
3.制作与安装
工厂化制作:承重结构钢材优先选用Q235或Q355钢,焊材与主体钢材匹配;箱式钢结构箱体明确构件壁厚限值;围护墙板模块化工厂制作,不宜现场裁切;金属面夹芯板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钢构件做防腐涂装处理。
安装管控:安装前验收构件质量与基础预埋件,开展技术交底;箱式房按“端部向一侧顺序扩展”的原则吊装,先调标高、再调位移与偏差;五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雪天气禁止安装作业;安装完成后做好屋面、窗口防水,必要时增设防风、防雪、防物体打击措施。
4.验收
实行三级验收机制:构配件进场验收、基础与安装质量验收、完工验收,分别对应标准附录的标准化记录表。
材料进场需查验质量证明文件、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轻型钢结构重点核查墙板垂直度、节点焊缝与螺栓连接质量;箱式钢结构核查成品耐压检测报告与部件质量证明。
每栋临时用房完工验收至少抽查1层;验收资料单独汇编成册,保存期限不低于临时用房实际使用期限;移交时办理正式交接手续。
5.使用
使用管控:严禁擅自更改建筑功能、超载使用,严禁随意开洞、拆卸结构构件;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取暖,每间设限流装置与漏电断路器;消防器材定置管理,严禁挪用;生活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仓库物品分类存放。
检查与维护:建立每日巡查、每周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及特殊情况检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设施整体保养;使用1年以上的临时用房每年进行全面检修,涵盖焊缝防锈、构件校正修复、门窗配件更换等内容。
6.拆除与回收
拆除作业:编制专项拆除方案,遵循“先装后拆、后装先拆”原则,禁止立体交叉作业;优先白天作业,拆除前切断水、电、燃气;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拆除;拆除区域设置围栏与警示,安排专人监护。
回收利用:拆除构件及时清理修复,去除多余焊件;构配件分类存放,落实防雨、防潮、防火措施;箱式房屋码放不超过两层;运输过程做好防护,保障构件可重复使用。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覆盖临时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及拆除全过程管理。
覆盖对象:临时用房指施工现场建造的各类非永久性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宿舍、食堂、门卫室、仓库等功能建筑。
结构体系涵盖两类:轻型钢结构临时用房体系、箱式钢结构临时用房体系(含装配式箱式、整体式箱式临时用房)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