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海带[Saccharinajaponica (Areschoug) C.E. Lane, C. Mayes, Druehl & G.W.Saunders, 2006]育苗期和栽培期病害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病害诊断、病害防治、病害监测与管理等技术体系,描述了相应的病害档案记录与追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海带主要病害的防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T 15807 海带 种藻和苗种
DB37/T 1190 海带苗种生产技术规程
DB37/T 4524 海带深海养殖技术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育苗期 seedling production period
从海带孢子或配子体附着在育苗基质上开始,至幼苗出库时的培育阶段。
3.2栽培期 cultivation period
从海带幼苗下海养殖至收获的养成阶段。
3.3病害 disease
由于生物(如致病菌、有害藻类、敌害动物等)或非生物因素(如光照异常、水温不适、营养盐失衡等)导致海带生理机能异常,出现生长受阻、形态改变甚至死亡的现象。本标准将“藻害”和“虫害”纳入广义病害范围。
3.4藻害 algae damage
由竞争性藻类或有害藻类滋生对海带生长或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
3.5虫害 pest damage
由敌害动物啃食或寄生对海带造成损伤的现象。
4 防控策略
4.1 防控原则
海带病害防控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4.2 水质要求
海带育苗期与栽培期的水质应符合GB3097中第二类及以上水质的规定。
4.3 种藻与苗种要求
种藻应符合 GB/T15807 的规定;海带苗种的生产应符合 DB37/T1190 的规定。
4.4 栽培管理要求
海带栽培生产应符合DB37/T4524的规定。
5 防控对象
5.1 病害种类
5.1.1 海带育苗期主要病害包括配子体死亡综合症、畸形病、绿烂病、白尖病、点状白烂病、烂茎病和藻害。
5.1.2 海带栽培期主要病害包括绿烂病、白烂病、点状白烂病、泡烂病、柄粗叶卷病、叶片卷曲病、藻害和虫害。
5.2 诊断方法
海带主要病害的诊断方法参见附录A。诊断时应结合目测观察与显微镜检查,按照附录A中描述的症状和特征进行综合判断。
5.3 病害图示
海带主要病害的典型症状图示参见附录B。
6 防控措施
6.1 基础保障
6.1.1 人员要求
从事海带病害防治的技术人员应具备水产养殖或水生生物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并经过海带病害识别与防控技术的专项培训。
6.1.2 设备与物资要求
应配备病害监测、诊断所必需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显微镜、水质检测仪等。
6.2 育苗期预防措施
6.2.1 育苗前应对育苗池、苗帘、滤网、搅拌杆及供排水管道等设施器具进行彻底消毒。
6.2.1.1 物理消毒:苗帘、滤网等可采用煮沸(100℃,维持15min~20min)或高压蒸汽(121℃,维持20min)处理;育苗池、工具等可采用日光暴晒(夏季强光下曝晒不少于4h)处理。
6.2.1.2 化学消毒:育苗池、管道及工具可使用含有效氯 60mg/L 的漂白液浸泡消毒 12h以上,或使用 20mg/L~30mg/L 的高锰酸钾溶液浸泡消毒 30min,消毒后用硫代硫酸钠中和或大量海水冲洗至无残留。
6.2.2 育苗期应根据海带不同发育阶段,及时按照 DB37/T1190 的要求调整光照、温度、营养盐等环境参数。同时应保持每日换水量不低于总水体的 1/3,定期清洗蓄水池、回水池,保持水体清洁。连续阴雨或高温天气时,应适当增加换水频次或采取遮光、降温措施,防止环境剧烈波动诱发病害。
6.2.3 进入育苗车间的人员应更换专用工作服与鞋具,手部宜用 75% 酒精或含氯消毒液(有效氯 50mg/L~100mg/L)喷洒消毒。育苗期各育苗池使用的工具应专区专用,避免交叉使用;若需跨池使用,应经消毒处理后再用。
6.3 栽培期预防措施
6.3.1 应选择潮流畅通、水质稳定、无重大污染源的海区开展海带养殖。
6.3.2 应根据海区条件和海带种类的生长特性,合理控制养殖密度,保持适宜的筏距和绳距,保障水体交换和光照充足。养殖过程中应根据海带生长情况及时稀疏苗绳或调整水层,避免局部密度过高影响生长。
6.3.3 定期检查筏架、苗绳、浮球等养殖设施,及时修补或更换破损设施,防止因设施下沉、缠绕或断裂导致海带损伤。发现杂藻或敌害生物附着时,应及时人工清除或提升水层避让。
6.4 治疗措施
6.4.1 定期对育苗车间和栽培区域的海带进行抽样检查。育苗期宜每日检查,栽培期宜每3 d~5d检查一次。观察并记录生长状况及异常症状,重点监测附录A中所列主要病害的典型症状,同时关注可能造成藻害的物种及丰度。
6.4.2 定期监测养殖水域的水温、光照强度、盐度、pH值、溶解氧、透明度、海流、营养盐(氮、磷)、氨含量、叶绿素a含量等环境参数。
6.4.3 海带主要病害的防控方法参见附录C。
7 病害监测与管理
7.1 监测
7.1.1 采用定点、定时抽样检查的方式,检查海带发病率、病情指数等指标,掌握病害发生动态。
7.1.1.1 抽样方法
——育苗期:每批苗帘按对角线法选取5~10个样点,每点随机抽取苗帘10cm×10cm,检查全部幼苗;
——栽培期:每养殖海区按“S”形或对角线法选取5~10个采样点,每点随机抽取相邻的3~5绳,每绳随机检查连续20~30株海带;
7.1.1.2 监测频率 正常情况每7d~10d一次;病害高发期(如水温剧烈变化、连续阴雨等)加密至每3d ~5d一次;治疗期间应按治疗方案规定的频次进行跟踪监测。
7.1.2 病株判定
根据附录A中描述的典型症状,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判定为病株:
——藻体出现变色(绿烂、白烂、点状白烂等);
——藻体出现腐烂、穿孔、断裂;
——藻体出现畸形卷曲、柄部粗肿;
——藻体生长明显停滞或萎缩。
7.1.3 病情分级与指标计算
7.1.3.1 病情分级标准
——0级:无可见症状;
——1级:病斑面积占藻体总面积 ≤ 10%;
——2级:病斑面积占藻体总面积 11%~30%;
——3级:病斑面积占藻体总面积 31%~50%;
——4级:病斑面积占藻体总面积 >50% 或藻体死亡。
7.1.3.2 发病率计算
发病率按式(1)计算:
7.1.3.3 病情指数计算
病情指数按式(2)计算:
7.2 记录与档案管理
7.2.1 应建立全面、真实、准确的病害防治记录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记录应及时、清晰、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伪造。
7.2.2 记录内容包括病害发生信息(病害名称、发生时间、发病部位、发病率、病情指数等)、环境信息(水温、盐度、光照、营养盐等)、有害生物信息、防治措施信息(采取的措施等)和效果评估信息(防治效果、恢复情况等)。
7.2.3 定期对记录档案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病害发生规律和防治经验,用于优化和完善病害防控策略,并为后续生产和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7.3 报告与预警
7.3.1 发现疑似重大病害或大面积暴发时,应在24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7.3.2 预警启动
当病害发病率超过10%或病情指数超过20时,应启动预警机制。
7.3.3 预警分级与响应
根据病害种类、发病率及病情指数,将预警分为以下级别:
——黄色预警(发病率 10%~30% 或病情指数 20~40):由养殖单位自行启动应急措施,包括加密监测频次(每 3d 一次)、隔离病株、实施局部治疗,并密切关注病情变化;
——红色预警(发病率 >30% 或病情指数 >40):养殖单位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必要时对发病区域实施封控,防止病害扩散。
7.3.4 预警解除
当连续两次监测(间隔不少于 3d)发病率降至 10% 以下且病情指数降至 20 以下,且病情无扩散趋势时,可解除预警,恢复正常生产管理。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海带主要病害的防控。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