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该标准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及工业建筑中绿色智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提供了系统性技术规范,核心在于将绿色建筑理念与智能建造技术深度融合,贯穿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控。
标准明确了验收的基本条件,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备相应专项资质,系统试运行需满足规定时长要求,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绿色性能核心指标自检,碳排放、节能、节水等关键数据完整可追溯,建筑信息模型与实体工程一致性核验合格。验收单元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逐级划分,其中分部工程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绿色性能与智能系统集成、室外环境六大类,验收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为一票否决项,须全部合格。
在具体验收内容上,地基与基础分部要求基坑智能监测系统数据完整连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符合设计要求;主体结构分部要求主材损耗率、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及施工阶段碳排放强度均满足设计要求;机电安装分部要求机电设备能效等级达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响应时间符合规范,能耗水耗监测数据采集全覆盖且计量准确率达到标准;装饰装修分部要求装饰材料环保性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合格,照明功率密度满足规范要求;绿色性能与智能系统集成分部要求绿色性能智能管控平台具备能耗、水耗、碳排放、建筑垃圾、环境质量、结构安全等多维度数据采集分析与预警功能,数字孪生模型与实体建筑数据实时同步,系统在线率与数据传输成功率达标,网络安全须符合国家相关等级保护要求;室外环境分部要求海绵城市设施施工达标,绿化成活率符合要求,乡土植物使用率满足标准。
验收程序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顺序逐级开展,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参与,绿色性能与智能系统集成分部必须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对于不合格项,主控项目不合格严禁验收,须返工整改至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可经设计单位核算确认不影响核心性能和安全后予以验收;绿色核心性能或智能系统核心功能无法达标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整体而言,该标准将绿色环保量化指标与智能系统功能要求有机结合,为绿色智能建筑施工质量的规范化验收提供了全链条的技术依据和操作指引。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绿色智能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指导,以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验收程序和组织、不合格项处理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中绿色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