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随着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活动持续发展,其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在机场、起降场及相关空域中的协同运行需求日益增加。为统一适用边界、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和通用管理要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实施的协同运行基本框架,制定T/AOPA 0114《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协同运行通用要求》,T/AOPA 0114拟由六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规定统领性、基础性和通用性要求,不对特定场景下的详细技术指标、专项运行程序、测试方法和专门处置流程作具体规定。
——第2部分:航空器。目的在于规定参与协同运行的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符合的适航和运行安全要求。
——第3部分:通航机场。目的在于规定开展协同运行的机场应具备相应的运行管理能力和基础保障条件。
——第4部分:空域。目的在于规定参与协同运行的空域要求。
——第5部分:人员。目的在于规定参与协同运行的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等人员要求。
——第6部分:空管基础保障。目的在于规定参与协同运行的通信、导航、监视、气象和航空情报等空管基础保障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协同运行的基本要求,包括一般要求、通信要求、导航要求、监视要求、气象要求、航空情报要求、协同运行要求、应急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在通航机场及其相关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的协同运行管理,起降场可根据自身运行条件调整部分要求。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