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确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场站设施与服务星级评价的技术框架,规定了从参评准入、指标评分到结果公示处置的全流程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一、评价原则
明确四项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评价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数据选取科学、客观、全面、简明,真实反映场站设施水平与服务能力;评价过程不影响场站正常运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新疆地域与气候差异设置差异化要求。
二、参评条件与基本要求
参评条件(7项):场站建设符合法规标准并完成备案报批;充电数据接入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近2年内无违法经营及行政处罚记录;场站主体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充电设备装机总功率不小于42 kW(乡镇及距地级市中心城区直线距离超过100 km的偏远区域场站可放宽至30 kW);充电设备提供国家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认证证书(涉贸易结算的须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具备独立配电设施或与场地业主签订明确供电协议。
设施要求:规定基本设施配置、设备合规性(符合GB/T 18487.1、NB/T 33001/33002等)、设备一致性(实际安装设备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气候适应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枪线耐-35℃低温、宜具备低温预热功能等)。
服务要求:运维管理制度、便捷支付与7×24小时客服、保险保障(至少投保产品责任险)、重大节假日及旅游旺季保障方案、偏远地区24小时响应/72小时修复的属地化运维。
评价周期与动态管理:星级有效期3年,届满前3个月申请复审;评价机构实施动态抽查,不达标的取消星级。
三、评价指标体系与等级划分
五维度模块化指标体系:设施与设备(权重35%)、运维与安全(30%)、服务与体验(20%)、环境与配套(10%)、绿色与创新(5%)。各维度下设二级指标,采用五级分级评分(一/二/三/四/五级分别得该指标满分的20%、40%、60%、80%、100%;跨级取最低级)。
必备项(11项):涵盖标识合规、设施合规、环境合规、制度合规、现场测试五大类,任一项不满足即终止评价。
等级划分:按评价总分分为五个星级——五星级≥90分、四星级80~90分、三星级70~80分、二星级60~70分、一星级<60分。
区域差异化标准:乡镇及距地级市中心城区直线距离超过100 km的偏远区域场站,各星级对应分数线降低5分执行。
五星级单项门槛:申请五星级须同时满足"运维与安全"中应急管理与维保制度两项指标得分均不低于满分80%、"设施与设备"中单枪最大充电功率指标得分不低于满分60%、必备项全部通过且现场测试无不合格项。
加分项:设置21项激励性加分,采用激励系数法计入总分。
四、评价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总分 = 基础项得分 + 附加分;
基础项得分 = Σ(维度得分 × 维度权重);
附加分 = 加分项原始得分 × 激励系数 K(K随基础项得分取值:≥90分取1.0,80~89分取0.8,70~79分取0.7,60~69分取0.5,<60分取0)。
五、评价流程
规定六个阶段:评价准备(含遴选评价工作组、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评价前准备会、评价实施(资料审查+现场核查打分)、评价报告、信息反馈与改进、复审与复评。明确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申诉15个工作日内复核、证书牌匾管理、星级撤销情形(重大安全事故、违法经营、动态抽查不达标、期满未复审)及结果应用(支撑政府补贴考核、车企考核、运营商分级管理、政策制定参考)。
六、规范性附录(附录A~H)
附录A(规范性) 必备项检查表;
附录B(规范性) 设施与设备评分表;
附录C(规范性) 运维与安全评分表;
附录D(规范性) 服务与体验评分表;
附录E(规范性) 环境与配套评分表;
附录F(规范性) 绿色与创新评分表;
附录G(规范性) 加分项评分表;
附录H(规范性) 现场测试项目与方法(含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测试及场站配套检测,测试依据NB/T 10901等)。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场站设施与服务星级评价的评价原则、参评条件、评价指标与等级划分、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及评价结果处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已投入运营的公共电动汽车充电场站的星级评价。其他类型的充电场站(如专用充电场站、内部充电设施等)可参照执行。
说明(供填写平台字段时参考,可不提交):
评价对象为"已投入运营"的场站,新建未投运场站不在当期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覆盖"设施"与"服务"两个层面,既考察硬件配置水平,也考察运维、安全与用户体验等软服务能力。
标准在通用评价框架基础上,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域辽阔、气候复杂(严寒、风沙、高温)、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特点,设置了区域差异化评价分数线和气候适应性要求,因此主要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划内的充电场站星级评价。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