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实施示范运行的基本条件
5 运行中危害的预防
5.1 氢气的泄露、燃烧及爆炸
5.1.1 电站内设备布局应合理,保证氢气输送管道、储存容器等关键设备之间有足够的安全间距。
5.1.2 通风设计应确保站内空气能够有效流通,以保障电站内涉氢箱体内氢气浓度在 25%LEL 以下。
5.1.3 电站应配备合适量程的高精度氢气监测设备,能够实时监测站内氢气浓度。监测点要合理分布,
包括氢气储存区域、输送管道沿线、燃料电池电堆附近等关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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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HFCA 6—2025
5.1.4 制定操作手册,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在进行氢气充装、设备维修等涉及氢气的操作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防爆工具、进行气体置换等。
5.1.5 每季度或每半年对氢气储存容器、输送管道和燃料电池等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测。
5.1.6 电站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氢气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应急预案要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
5.2 电击伤害 电站关闭后,应经放电、检测且确认不存在高压后才可触碰。
5.3 高温、高压和化学伤害
5.3.1 高温、高压零部件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严禁拧动管路与接头。
5.3.2 对电站使用的乙二醇冷却液等化学溶液,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以防止对人员造成伤害以及对环境造成污染。
6 电站的启动
7 电站的存放
8 应急的处理预案与培训
运行单位应进行下列应急处理操作:
——对电站氢系统管路故障、电气故障、机械故障、火情、碰撞等意外紧急事故制定详细的处理预案;
——组织参加示范运行的全体人员,学习意外事故的处理,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在示范运行之前与当地的公安、消防、救护、质检等部门取得联系,对将参与营救的人员进行电站和供氢系统的安全和事故营救处理的专门培训。
适用范围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