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技术体系的包含VOCs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有效性监控系统组成与要求、安装与调试、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验收及运行管理5项内容。系统组成与要求从工况监控子系统、活性炭状态监控子系统、多通道VOCs监控子系统、监控中心平台、设备5方面的技术要求编制标准文本;安装与调试从安装要求、调试要求、安全要求3方面编制标准文本;数据采集与传输从信息传输方式、数据传输及通信、数据标记3方面编制标准文本;验收从提出验收申请、现场检查、现场测试、确认验收4方面编制标准文本;运行管理从现场端日常巡检与维护、中心端监控平台日常管理要求2方面编制标准文本。
适用范围
综合利用工况用电监控、活性炭状态监控、多通道VOCs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对采用非再生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及其组合工艺的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生、治理和排放各环节进行监控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深圳市采用非再生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及其组合工艺的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设施有效性监控系统的建设实施和运行管理。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