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产地要求
地域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良好、水源充足、远离污染源的适宜食用向日葵生长的地区。
5 生产要求
品种要求
选用通过国家登记或备案的适宜在巴彦淖尔市种植的高产、优质、抗逆强的向日葵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7.2的要求。
种植要求
播种过程符合以下要求:
——宜以禾谷类作物为前茬进行轮作;
——种子进行包衣处理,种衣剂应符合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
——其他要求应符合DB15/T 2059的规定。
水肥管理
水肥管理应符合DB15/T 2059的规定,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 394中A级的规定。
病虫草害防治
病虫草害防治符合以下规定:
——根据田间病虫害发生的实际情况选用农药综合防控,确需使用农药的,农药使用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
——根据田间草害发生的实际情况选用除草剂,除草剂应符合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
收获
向日葵收获应符合DB15/T 2779的有关规定,机械化收获应符合DB15/T 1843的有关规定。
6 加工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应来自巴彦淖尔市河套产区,原料品质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品质指标
项目 指标
脱皮籽a+花皮籽b ≤6%,且脱皮籽≤1%
中锈籽c+重锈籽d ≤20%,且重锈籽≤5%
霉变籽+虫蚀籽 ≤1.0%,且虫蚀籽≤0.5%
短小籽 ≤1%
瘪籽/半瘪籽 ≤1%
裂口烂尾籽e ≤3%
冻籽 0
50 g粒数分级 ≤220粒
异物 0
杂质 ≤0.5%
纯仁率 ≥47%
a指葵花籽外壳掉皮连续或雾状面积占比大于总面积1/3的葵花籽。
b指葵花籽外表脱皮成斑点状,但脱皮面积占整粒面积5%~30%的籽粒(轻微机械损伤除外)。
c指葵花籽壳表面锈斑面积占葵花籽壳表面积1/4~3/4,且锈斑颜色较浅。
d指葵花籽壳表面锈斑面积大于葵花籽壳表面积3/4,且锈斑颜色较深。
e指葵花籽烂尾(烂尾部分>1/3尾部)或开裂(裂缝长度>1/2整粒葵花籽长度)。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加工用水要求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加工工艺
根据河套葵花籽加工工艺分为精选加工和熟制加工。精选加工应符合DB15/T 2787的规定,熟制加工应符合DB15/T 2786的规定。
7 质量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精选加工 熟制加工
原味类 多味类
外观 籽粒饱满,大小均匀 籽粒饱满,大小均匀
色泽 具有葵花籽固有的色泽 色泽均匀,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味和滋味 具有葵花籽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香味,气味和滋味纯正,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 应具有不同配料的产品各自的香味、气味和滋味,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
异物 — 无肉眼可见的异物
霉变粒/% — ≤0.5
裂口烂尾籽/% — ≤1.5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精选加工 熟制加工
水分/(g/100 g) ≤11 ≤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 g) ≤0.4 ≤0.8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3 ≤3
营养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营养指标
项目 指标
不饱和脂肪酸/% ≥85
烟酸(维生素B3)/(mg/100 g) ≥6.0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和表5的规定。
表5 污染物限量
项目 指标
铅/(mg/kg) ≤0.15
真菌毒素限量
熟制食用葵花籽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和表6的规定。
表6 真菌毒素限量
项目 指标
黄曲霉毒素B1/(μg/kg) ≤3.5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检测项目为种植过程中记录使用和发现使用的农药品种。
食品添加剂限量
熟制食用葵花籽食品添加剂限量应符合GB 2760和表7的规定。
表7 食品添加剂限量
项目 指标
糖精钠(以糖精计)/(g/kg) ≤0.8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含量计)/(g/kg) ≤0.15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带壳)/(g/kg) ≤4.0
三氯蔗糖/(g/kg) ≤0.5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 不应检出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GB 19300、GB 29921和表8的规定。
表8 污染物限量
项目 指标
霉菌/(CFU/g) ≤20
净含量
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8 试验方法
品种指标
脱皮籽、花皮籽、中锈籽、重锈籽、霉变籽、虫蚀籽、短小籽、瘪籽、半瘪籽、裂口烂尾籽检验以粒数比计,杂质、异物以质量比计。
50 g粒数分级数其数量并计数。
纯仁率按GB/T 5494规定的方法测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按GB/T 5492规定的方法测定。
理化指标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过氧化值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
酸价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
营养指标
不饱和脂肪酸按GB 5009.168规定的方法测定。
烟酸按GB 5009.89规定的方法测定。
污染物限量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
真菌毒素限量
黄曲霉毒素B1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
食品添加剂限量
糖精钠按GB 5009.28规定的方法测定。
特丁基对苯二酚按GB 5009.32规定的方法测定。
甜蜜素按GB 5009.97规定的方法测定。
三氯蔗糖按GB 5009.298规定的方法测定。
二氧化硫残留量按GB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
微生物指标
按照GB 19300和GB 29921规定的方法测定。
净含量
按照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9 检验规则
一般规则
应按GB/T 5490的规定执行。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微生物指标。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7.2~7.9中的所有项目指标,正常情况下每年检验2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工艺或原材料发生重大改变时;
b)产品投产鉴定前;
c)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d)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时。
检验组批和抽样
同一班次或同批原料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个检验批,从每批产品不同部位随机抽不少于500 g且不少于200粒。
同一品种不同包装的产品,不受包装规格和包装形式影响的检验项目可以一并检验。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出厂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以再次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污染物指标、真菌毒素限量指标和微生物指标不应复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产品食用葵花籽的产地要求、生产要求、加工要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记录与文件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产品食用葵花籽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