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录音师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将录音师专业能力划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能力。标准明确各级申报门槛,设置学历、从业年限、专项业绩三类申报条件,业绩涵盖公开发表作品、重点项目、行业奖项、专业论文著作、技术专利等多元维度。围绕影视动漫声音制作、现场声音制作、音乐录音、游戏音频制作、音乐设计与编辑、音频工程六大职业方向,制定各等级差异化技能与知识标准。评价实行分级模式:初级仅资料评审,中、高级需资料审核、理论和实操双考核,构建起兼顾艺术创作与工程技术、适配全行业的统一评价体系。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录音师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的评价原则、等级划分、申报条件、评价方式、评价要素和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录音师专业能力水平的评价。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