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界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分类与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下列产品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小型、便携式空气净化器,乘用车空气净化器;
——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产品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注1:本文件适用于、但不限于下述工作原理的空气净化器:过滤式、吸附式、络合式、化学催化式、光催化式、静电式、复合式等;
注2:复合式净化器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净化原理,可去除一种或一种以上空气污染物的空气净化器;
注3:带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空调器、除湿机、新风机等检测时仅针对其空气净化功能。
本文件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医疗用途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