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GEO服务提供方在项目受理、内容审核、语料接入、优化实施、传播控制、监测追溯、风险处置、高风险场景和组织能力方面的要求。
第1章“范围”,明确本文件的适用对象和使用边界,规定本文件不替代广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科技伦理审查、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定义务。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列明构成本文件条款基础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3章“术语和定义”,定义生成式引擎优化(GEO)、GEO服务提供方、GEO服务使用方、核心事实主张、可信语料、来源可信度分级、三区分治、语料投毒、答案霸权、伪共识、提示词注入诱导攻击、异常熔断机制、链路追踪标识(Trace ID)、检索增强生成(RAG)、显式标识、隐式标识等核心术语。
第4章“基本原则”,规定合法合规、诚信真实、人本导向、公平竞争、安全可追溯、主体协同等基本原则。
第5章“服务受理要求”,规定委托方资质核验、营销主张粗筛、不予受理情形、受理记录留存和第三方协作管理要求。
第6章“内容审核要求”,规定内容合规与广告审核、核心事实主张证据核验、来源可信度分级、知识产权与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核验、科技伦理审查适用性自评与衔接等要求。
第7章“GEO优化实施要求”,规定事实库、观点库、营销表达库“三区分治”,语料接入与发布频率控制,语义重复度控制,防提示词注入与元数据操纵,多模态内容安全核验等要求。
第8章“监测、追溯与风险处置”,建立全链路追溯机制,规定信息生态影响自监测、效果评估指标分类管理、异常熔断、纠偏响应、应急演练和红队测试要求。
第9章“高风险场景要求”,针对高影响传播场景、高风险行业场景、特殊保护群体场景、跨境与境外信源场景提出增强审核和留痕要求。
第10章“服务提供方组织能力要求”,建立L1基础能力、L2专业能力、L3综合治理能力的服务能力分级要求。
第11章“附则”,规定实施过渡、法规和平台规则衔接、投诉与行业自律、修订机制和资料性附录使用边界。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GEO服务提供方、GEO服务使用方、第三方评估机构、行业组织、大模型平台方、AI搜索引擎、内容平台、独立第三方检索源和智能体知识库运营方,可参照本文件开展采购、评估、自律管理、风险协同或内部合规建设。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