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2 三维数字化设计实施阶段
三维数字化设计宜从初步设计(基础设计)阶段开始至竣工图阶段结束,其具体要求包括:
a) 初步设计阶段,宜采用三维数字化设计的方式进行设计;
b) 施工图(详细设计)阶段,应采用三维数字化设计的方式进行设计;
c) 施工过程中,对于变更的内容,应进行三维数字化设计修改;
d) 竣工图阶段,应以终版三维数字化设计成品作为竣工图设计成品。
4.3 三维数字化设计依据
三维数字化设计应依据相关专业条件、相应阶段评审意见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
4.4 三维数字化设计涉及的专业
三维数字化设计宜涵盖工艺、设备、管道、建筑、结构、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等专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工程三维数字化设计流程、接口、系统建立及维护、设备、管道、建筑、结构、自控、电气、电信、暖通三维数字化设计要求、三维模型颜色及三维模型审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的三维数字化设计。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