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既有建筑因建设年代跨度大、原始设计标准不一、结构体系多样、使用功能变迁复杂,其消防设计面临诸多技术难题。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主要针对新建建筑制定,直接套用于既有建筑改造时,往往导致改造代价过高、功能实现受阻、甚至技术不可行等困境。与此同时,既有建筑改造普遍存在业态复合程度高、空间限制严格、周边环境敏感等约束条件,传统消防设计方法难以在安全性与经济性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为应对上述挑战,本规程立足于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技术特征与工程实践需求,提出一套以“风险评估前置、性能导向设计、技术措施分类、验证手段多元”为核心的消防设计技术体系。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以下类型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a)使用功能发生变更的既有建筑整体或局部改造;
b)不改变使用功能但涉及消防系统全面升级的既有建筑改造;
c)因结构加固、增设夹层或内部空间重构引起的消防设计复核;
d)历史保护建筑中涉及消防安全性能提升的改造工程;
e)其他经消防主管部门或专业评估认为需要参照执行的改造项目。
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a)已鉴定为危险房屋且未采取有效结构加固措施的建筑;
b)临时性建筑或使用期限不足五年的既有建筑;
c)生产、储存爆炸危险物质的建筑。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