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基本规定
1 施工单位应取得与拟拆除物的建设性质、规模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 对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5 施工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6 施工应先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再拆除设备管线设施及主体结构。
4.7 按照有关标准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封闭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8 施工不得立体交叉作业。
9 施工中,应对拟拆除物的稳定状态进行监测;当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停止作业。
10 施工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并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 对有限空间拆除施工,应先采取通风措施,经检测合格后再进行作业。
12 对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品的拟拆除物,拆除施工前应先进行残留物的检测和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3 拆卸的各种构件及物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并应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械拆除建筑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包括安全管理、机械拆除项目开工前施工准备、机械拆除项目施工技术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施工单位对机械拆除建筑工程的施工。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