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金属危废是指在生产、使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了有毒有害物质导致其具有危险废物特性或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且不能用于原始用途的金属容器,其他金属制品及管道材料。我国危废产生量增加但金属危废综合利用的标准规范等较空缺,现有国标对其产品有质量要求却无过程污染控制详细要求,为规范电炉协同处置金属危废,实现资源化、减污染、提效率及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文件。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基本规定
规定了设施场地、废物贮存管理、回收再生、监测报警、废物处置及预处理的要求,包括许可证申领、标志设置、设备安装、废物鉴别管理以及车间环境要求等。
(2)废物的鉴别、检测和协同处置方案
规定了废物的特性、废物准入评估、废物的接收与分析、各类生产工艺的要求。
(3)生产设备的技术要求
规定了输送设施、投加设施、贮存设施、处理设施、再生利用处置设施、分析化验室在协同处置中的技术要求。
(4)运营管理要求
规定了金属危废的收集、运输和贮存方面的要求。
(5)应急预案和个体防护管理
规定了处置单位在应急防护方面的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使用电炉协同处置沾染有毒有害物质金属废物技术的基本规定,规定了废物的鉴别、检测和协同处置方案、生产设备的技术要求、运营管理要求、应急预案和个体防护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钢、铁、铜、镍等废金属的回收处理和再生原料的生产活动。危险废物焚烧残渣中的废金属、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过程残余废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检修更换的废金属、沾染危险废物的其他废金属及其合金等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沾染放射性、爆炸性、感染性和未知特性物质的废金属回收和处理。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