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以鲜、冻分割牛肉为原料(牛肉含量不小于80%),不含其他动物肉,添加适量水、食用盐、味精、食用淀粉及其他食品辅料(含食品添加剂)中的一种或几种,不得添加大豆蛋白等非肉类蛋白质,以潮州传统手槌或机械制浆,定型、熟化的具有独特地方特色的丸状非即食调制肉制品。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 75.0 GB 5009.3
脂肪(g/100g) ≤ 12.0 GB 5009.6
过氧化值
1(以脂肪计g/100g) ≤ 0.25 GB 5009.227
蛋白质(g/100g) ≥ 12.0 GB 5009.5
淀粉(g/100g) ≤ 6.0 GB 5009.9
注1:限冷冻产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潮州牛肉丸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和辅料、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
本文件适用于潮州牛肉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