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
由于本标准的编写主要基于支撑标准制修订的系列国家标准,因此GB/T 20000.1、GB/T 20004.1—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同时给出了交通运输团体标准术语和定义。
(二)提案
规定了提案提出的主要依据、提出主体的要求;规定了提案提出应充分体现利益相关方代表均衡的原则;规定了提出的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建议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并通过附录给出了“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三)立项
规定了团体标准立项过程中开展的立项评估、审核、发布等程序及其要求。
(四)起草
规定了团体标准起草过程中起草组的组建要求、支撑团体标准起草工作要求以及向社会团体提交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五)征求意见
规定了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3种方式、汇总反馈意见的格式、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的格式、提交团体标准审查稿的程序要求。
(六)审查
规定了初审中第一起草单位应提交的送审文件和材料、社会团体初审的内容;规定了技术审查的基本要求、会议审查的程序和要求、函审的程序和要求等;规定了审查中对先进性、符合性、规范性、协调性、统一性、适用性等方面的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交通运输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基本要求及其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废止各阶段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及其管理,其他社会团体可参照适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