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总则
4.1 服装企业的诚信评价应遵照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的基本原则,同时遵循企业自愿、客观公正、社会监督的原则。
4.2 两年内有以下行为的服装企业无参评资格:
a)未按T/CNGA 1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b)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c)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d)其他严重失信行为或破产清算中。
5 评价要素
5.1 企业基本状况
5.2 企业财务状况
5.3 企业诚信管理保障能力
5.3.1 诚信意愿 5.3.2 诚信管理 5.3.3 诚信表现
5.4 企业社会责任
6 服装企业诚信评价
6.1 评价程序 6.1.1 一般规定 6.1.2 委托评价 6.1.3 签订合同 6.1.4 评价准备 6.1.5 现场调研 6.1.6 报告撰写 6.1.7 报告评审 6.1.8 报告提供 6.1.9 异议处理 6.1.10 资料存档 6.1.11 信息保密
6.2 评分规范
6.3 评价报告 6.3.1 一般规定 6.3.2 首页 6.3.3 正文 6.3.4 重要说明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企业诚信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素和评价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的自我评价活动,亦适用于评价委托方、受委托方等第三方机构验证服装企业的诚信能力。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