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咖啡鲜果
收获后未经干燥的咖啡果。
[来源:GB/T 18007-2011,3.2]
3.2
果皮
咖啡鲜果的外果皮和中果皮。
[来源:GB/T 18007-2011,4.2]
3.3
咖啡果皮茶
以成熟的小粒种咖啡鲜果为原料,按照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4 产品分类
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干制咖啡果皮茶和烘焙咖啡果皮茶。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咖啡鲜果:应充分成熟、饱满,并且无病虫害和霉变的鲜果,无杂质、无异味,并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
5.1.2 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3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原料和辅料。
5.2 加工工艺流程
5.2.1 干制咖啡果皮茶
全熟咖啡鲜果→清洗→脱皮→揉捻→干燥→包装。
5.2.2 烘焙咖啡果皮茶
干制咖啡果皮茶→烘焙→冷却→包装。
5.3 基本要求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无杂质,洁净,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
5.4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咖啡果皮茶感官品质要求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干制咖啡果皮茶 烘焙咖啡果皮茶
外观 匀整、呈红褐色 GH/T 1091 附录A
汤色 橙红,清澈明亮
香气 略有甜香、枣香 具有甜香、枣香和焦糖香
滋味 清爽、酸甜可口
5.5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咖啡果皮茶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干制咖啡果皮茶 烘焙咖啡果皮茶
水分,g/100g ≤ 13.0 5.0 GB 5009.3
总灰分,g/100g ≤ 12.0 GB 5009.4
咖啡因,g/100g ≥ 0.3 GB 5009.139
5.6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咖啡果皮茶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铅(以Pb计)/(mg/kg) ≤ 1.0 GB 5009.12;GB 5009.268
镉(以Cd计)/(mg/kg) ≤ 0.2 GB 5009.15;GB 5009.268
5.7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中咖啡的规定。
5.8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5.9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加工、同一产品类型、同一班次、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小于5 kg,随机抽取600 g样品,样品分为2份,1份供检验用,1份备用。
6.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都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方可出厂销售。产品的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
6.4 型式检验
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检验:
a) 产品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此要求时。
6.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若有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用留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销售包装的食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 和GB 28050 的规定。
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封口应严密、包装牢固。
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不得与有异味、有毒、有腐蚀性可能产生污染的物品混运。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有防尘、防蝇、防虫、防鼠设施的库房内。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物品混贮。产品堆放时应离墙、离地,堆码高度以提取方便为宜。
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的贮存条件下,咖啡果皮茶的保质期为12个月。
9 其他
咖啡果皮茶每日推荐食用量3g(以干品计)。婴幼儿、孕妇及乳母不宜食用。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咖啡果皮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全熟的小粒种咖啡鲜果为原料,经清洗、脱皮、干燥、烘焙等工艺制成的咖啡果皮茶。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