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本标准规定了验光环境、加工环境和检测环境的相关要求。验光设备中增加了光学生物测量仪,或在验光时能提供相关测量数据以满足儿童青少年的验配需求。
2、本标准规定了服务流程、配镜要求、非斜视性双眼视异常的视觉训练、近视防控指导等相关要求。
3、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管控和服务质量管控的相关要求,并倡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4、本标准首次规定了屈光档案的相关内容,并制作成表单格式作为资料性附录B供企业参考。
5、本标准在售后服务中规定了配镜后的复查周期、视觉训练后的复查周期,并明确了为儿童青少年进行近视防控服务追踪,及时制定或调整相应的建议方案。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技能要求的术语和定义、人员要求、环境要求、服务技能要求、质量管控和社会责任、屈光档案管理和售后服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儿童青少年验光配镜、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视光服务的经营性企业。设有上述服务的医疗机构可参照本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0-18岁的儿童青少年。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