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以客观反映乡村网络直播营销师(电商网络主播)现阶段职业能力要求,科学、规范评价职业能力水平为目标,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将其职业能力水平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规定了职业能力评价要素,从职业素质、知识和技能等方面明确规定了职业能力要求,对各等级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的评价方式、评价要求和评价程序进行了规定。通过明确职业能力要求规范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方向,促进从业人员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认同感,推进乡村直播电商人才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乡村直播电商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网络直播营销师(电商网络主播)的职业概况、职业能力要求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原则、评价要求、评价方式、评价程序等。本文件适用于乡村直播电商运营乡村网络直播营销师(电商网络主播)职业能力培训、考核和水平评价,相关用人单位的人员聘用、培训与考核可参照使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