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管理部门和直播营销服务的相关方角度,规范了电商主播直播过程的基本要求、用语要求、评价和改进等。对于适用于本标准的电商主播在直播活动开场与结束、互动、宣传等环节的用语进行了明确规范,优化了对电商主播直播过程的监督、管理、培训与评价。
本标准第4章的基本要求,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所确定的,确保其满足直播活动的基本要求;第5章的用语要求,是依据直播活动的具体环节和实际情况所确定的,确保其适用于一般的直播活动过程。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商主播直播用语的基本要求、用语要求、评价和改进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长宁区电商主播开展直播活动,也适用于管理部门和直播营销服务的相关方
对电商主播的监督、管理、培训与评价。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