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服务机构要求
法律资质
陪诊服务机构应依法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场地条件
应具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办公与接待场所,设施设备齐全、安全。
人员配置
机构应建立相对稳定的陪诊服务队伍,配备适量专职或兼职陪诊师。
管理制度
应建立服务流程、安全管理、信息保密、收费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
保险要求
机构应为陪诊师购买相应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鼓励购买职业风险保险。
陪诊师要求
健康条件等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陪诊服务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和人员要求、服务流程与内容、质量管理、隐私保护、风险处置及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由陪诊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以及独立从业者向社会公众提供的陪诊服务。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