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通透性 clarity property
衡量显示图像视觉呈现明亮清晰等方面效果的综合性感受。
3.2
通透度 clarity index
用以表征电子显示器件通透性的综合性量化参数。
3.3
雪花云纹 dirty mura
用以表征整个电子显示器件视觉上像素亮暗程度的不一致性。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T.2020: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Parameter values for ultra-high definition television systems for production and programme exchange)
CIE:国际照明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Illumination)
DCI-P3:数字电影倡议—专业版3(Digital Cinema Initiatives - Professional 3)
DUT:被测器件(Device Under Test)
LCD: 液晶显示(Liquid Crystal Display)
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Display)
5 标准大气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测试应按照下列标准大气条件进行:
a)温度为25 ℃±3 ℃;
b)相对湿度为25 %~85 %;
c)大气压力为86 kPa~106 kPa。
如与标准大气条件不同,应在测试报告中注明。
6 测试条件
6.1 标准暗室条件
按GB/T 20871.61—2024中5.2规定执行。
6.2 标准测试设备
按GB/T 20871.63—2021中第4章规定执行。
6.3 样品准备
测试前,目视检查和显示检查样品,无外观质量和显示质量缺陷。在电子显示器件和测试仪器达到稳定后,开始进行参数测量。建议在首次打开电子显示器件时,至少预热30 min,并在屏幕上循环显示随机的彩色图案。对给定的显示图像进行亮度测试,整个测试中亮度变化不超过±3%时,则表示电子显示器件已经达到足够的预热时间。
6.4 场景划分
客观影响因子测试对应四种场景,分别对应夜间、室内日常、室内靠窗/户外有遮挡和强光环境,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四种场景划分条件
场景 亮度 照度a
lx 适用场景
场景1 低亮度 60 夜间/暗光环境(卧室、深夜)
场景2 中低亮度 300 室内日常(办公室、居家客厅)
场景3 中高亮度 1000 室内靠窗/户外有遮挡
场景4 高亮度 15000 强光环境(晴天户外、阳光直射)
a 半球漫射照明至样品表面的照度值,相对于平均值的变化不大于±5%。
7 客观影响因子测试
7.1 通则
本文件在对通透性客观影响因子测量和主观评价的基础上,建立主客观映射关系,确定客观影响因子的修正系数。根据实际应用场景,计算四种应用场景通透度分量,结合四种应用场景的时间比例,定量计算出通透度数值来表征电子显示器件的通透性。其中,通透性客观影响因子涵盖色度均匀性、雪花云纹、亮室对比度、反射率、伽马、色域、色准、色温、视角色偏、拖影亮度比、拖影色差、运动模糊、像素密度和光晕等。
12345677.17.27.37.47.57.67.77.7.17.7.27.7.37.7.47.7.57.7.67.7.77.7.87.7.97.7.1012345677.17.27.37.47.57.67.77.7.17.7.27.7.37.7.47.7.57.7.67.7.77.7.87.7.97.7.107.7.1112345677.17.27.37.47.57.67.77.7.17.7.27.7.37.7.47.7.57.7.67.7.77.7.87.7.97.7.107.7.117.7.127.2 色度均匀性
色度均匀性用∆E或∆u'v'表示,∆E测量推荐采用按附录A.1规定进行,其他测量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u'v'测量按GB/T 20871.61—2024中6.2规定的方法进行。
7.3 雪花云纹
雪花云纹测量按附录A.2规定进行。
7.4 亮室对比度
亮室对比度测量按GB/T 20871.62—2025中7.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条件推荐采用6.5中照度条件。
7.5 反射率
反射率测量按GB/T 20871.62—2025中7.2规定的方法进行,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
7.6 伽马
伽马测量按IEC 62977-3-7:2022中6.1.4规定的方法进行。亮度条件分别选取2 cd/m2、120 cd/m2、200 cd/m2、出厂默认亮度。
7.7 色域
色域测量按GB/T 20871.61—2024中6.5规定的方法进行,推荐采用得到的CIE 1931色度图中色域三角形面积,计算其与DCI-P3色域三角形面积的比值。其他色域计算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
7.8 色准
色准测量按附录A.3规定进行。
7.9 色温
色温测量按GB/T 38001.51—2024中6.4规定进行,推荐在同一色温条件下进行试验。
89101112131414.114.214.314.414.514.614.714.7.114.7.214.7.314.7.414.7.514.7.614.7.714.7.814.7.914.7.1089101112131414.114.214.314.414.514.614.714.7.114.7.214.7.314.7.414.7.514.7.614.7.714.7.814.7.914.7.1014.7.1189101112131414.114.214.314.414.514.614.714.7.114.7.214.7.314.7.414.7.514.7.614.7.714.7.814.7.914.7.1014.7.1114.7.127.10 视角色偏
视角色偏测量按GB/T 20871.63—2021中5.1.1规定的方法进行,并计算规定角度与屏幕法线方向的色差,用∆E或∆u'v'表示。亮度条件分别选取2 cd/m2、120 cd/m2、200 cd/m2、出厂默认亮度。平面电子显示器件产品推荐采用30°和45°视角条件,结果取2个视角下测试数据的平均值;曲面电子显示器件产品推荐采用30°、45°和60°视角条件,结果取3个视角下测试数据的平均值。
7.11 拖影亮度比、拖影色差和运动模糊
拖影亮度比和拖影色差测量按附录A.4规定执行。运动模糊测量推荐采用GB/T 18910.63—2024中5.3规定的方法进行。
7.12 像素密度
按照电子显示器件固有分辨率参数,水平分辨率记录为H,垂直分辨率记录为V,测量电子显示器件屏幕对角线尺寸L,像素密度按公式(1)计算:
PPI=H2+V2L…………………………………………………()
式中:
PPI — 电子显示器件像素密度;
H — 水平分辨率;
V — 垂直分辨率;
L — 屏幕对角线尺寸,单位为英寸。
7.13 光晕
测试信号推荐采用长和宽各5%白窗口,亮度条件分别选取2 cd/m2、120 cd/m2、200 cd/m2和出厂默认亮度。
测试步骤参考T/CVIA 141—2024[1],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按照测试信号,白窗口初始位置设定在显示器件屏幕中心;
b)将白窗口在屏幕的水平方向向右依次移动背光单个分区边长的1/10的距离,通过肉眼观察或测量仪器测量白窗口右侧的光晕宽度是否会发生跳跃性增大。若发生,则该位置为白窗口在水平方向上的最终位置;若均未发生,那么选择光晕宽度最大时的位置作为白窗口在水平方向上的最终位置;
c)重复步骤b)确定白窗口在垂直方向上的最终显示位置;
d)调节测量仪器和显示器件位置,测量仪器的镜头始终垂直于显示器件屏幕,保持测量仪器的镜头中心对准白窗口中心;
e)制作比测试图片显示区域尺寸略大且不透光不反光的掩模片,完全遮挡住显示白窗口区域,推荐掩模片的尺寸比覆盖白窗口大1 mm;
f)快速测量获得光晕的亮度分布数据。
根据亮度分布,提取经过白窗口中心的一行或一列亮度分布数据,选择光晕最强烈方向,可以获取白窗口光晕最强烈一侧光晕的最大亮度。从亮度分布数据中直接获得的光晕宽度的单位是像素数量,后根据测量仪器与电子显示器件的位置关系,将其转化物理尺寸。光晕按公式(2)计算:
Lhalo=Li…………………………………………………()
式中:
Lhalo — 光晕,电子显示器件光晕可见性的强烈程度;
Li — 光晕最大亮度值处到亮度值为0.001 cd/m2的光晕边缘的每个像素亮度值;
i — 光晕最大亮度值处到亮度值为0.001 cd/m2的光晕边缘的像素数量。
8 通透度计算
8.1 修正系数
客观影响因子的修正系数的建立方法具体由供需双方商定,示例见附录B。
8.2 四种场景比例
四种场景时间占比划分推荐采用表2。
表2 四种场景时间占比
场景 场景标识 时间占比
场景1 S1 45%
场景2 S2 40%
场景3 S3 10%
场景4 S4 5%
8.3 结果计算
在每种场景条件下通透度分量和通透度计算见公式(3)和公式(4):
Tj=i=1nPijCi……………………………………………………()
T=i=1nj=14PijSjCi……………………………………………()
式中:
T — 通透度;
Tj — 每种场景条件下通透度分量;
Pij — 客观影响因子在不同场景下的数值,n个客观影响因子和4个不同场景条件对应的4n个数值;
Sj — 4种场景比例,即每个场景在实际使用中的时间占比;
Ci — 修正系数,即单个客观影响因子对应的主客观一致性关联系数;
i — 1~n,客观影响因子数;
j — 1~4,分成4个场景。
9 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应包括标准大气条件、测试条件,以及客观影响因子和通透度结果,见表3。
表3 客观影响因子和通透度结果
项目 单位 数值
场景1 场景2 场景3 场景4
色度均匀性 —
雪花云纹 —
对比度 %
反射率 —
伽马 —
色域 %
色准 —
色温 K
视角色偏 —
拖影亮度比 %
拖影色差 —
运动模糊 —
像素密度 —
光晕 cd/cm2
每种场景下通透度分量 —
通透度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显示器件显示图像通透性的客观影响因子测试方法和通透度计算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OLED)、液晶显示(LCD)、柔性显示技术的电子显示器件显示图像通透性的测试。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