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Zhejiang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缩写ZJPA)成立于1951年5月,对外活动可使用中国药学会浙江分会。本会是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是由全省药学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药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药学科学技术和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公共健康服务的重要社会力量。受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学会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浙江省药学会12届理事会理事长为朱志泉。学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资源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团结和凝聚广大药学工作者,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药学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药学人才的成长与提高,反映药学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药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组织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学会的主要业务是围绕药学领域开展下列活动:(一)开展国内外药学科学技术的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发展与世界各国和地区药学学术团体、药学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二)编辑出版发行药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组织编写药学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三)举荐优秀药学科技人才,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优秀药学科技工作者;(四)开展对会员和药学工作者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