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发布的T/CI 236—2023《钠离子电池用电解液》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制定。T/CI 236—2023《钠离子电池用电解液》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2023年12月2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I 236—2023 | ||
中文标题 | 钠离子电池用电解液 | ||
英文标题 | Electrolyte solution used for sodium ion batter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1.060.01 电容器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90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
起草人 | 李新丽、朱学全、沈维新、严振华、康书文、孙春胜、黄慧聪、沈煜婷、赵庆、王杰、杨欢、张和平、周小华、杨海涛、沈智、支岩辉、禹栓成、宋飞、侯建波、金昌勇、冯旭宁、张贵萍、姚培新、曹余良、黄华英、罗传军、马伟元、刘兴福、于小芳、傅朝书。 | ||
起草单位 | 香河昆仑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江苏海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常兴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传艺钠电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航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苏州悦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珈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科联盟(北京)国际信息科学研究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钠离子电池用电解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由电解质钠盐、溶剂等组成的钠离子电池电解液。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3/12/27 20:01:37 | ||
*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于2023/12/27 20:01:3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2/27 20:01:37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