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自我承诺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发布的T/QGCML 2687—2023《数据机房专用全热回收除湿加湿一体机》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QGCML》制定。T/QGCML 2687—2023《数据机房专用全热回收除湿加湿一体机》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2024年01月11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4382K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信息交流、书刊编辑、专业展览、国际合作、业务培训、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魏晓英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2号楼D18室 | 邮编 : 100036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QGCML 2687—2023 | ||
| 中文标题 | 数据机房专用全热回收除湿加湿一体机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20 信息技术在办公中的应用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31日 | ||
| 起草人 | 杨华、袁泽斌、姚光辉、赵宇、朱素芳、吴雪红、袁霞英、苏华锋、陆廷能、方海、潘庆和、童建波、熊健。 | ||
| 起草单位 | 杭州松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乔伊勒姆(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鸿力电器有限公司、珀尔(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小蓝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子瞻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楚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机房专用全热回收除湿加湿一体机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数据机房专用全热回收除湿加湿一体机的生产和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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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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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3/12/15 16:08:16 | ||
*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于2023/12/15 16:08:1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2/15 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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